汕头市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配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福利院的委托,对汕头市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ST18-A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对汕头市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配套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及***服务,其它设备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经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74380.16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配套设施建设费、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如果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采用电子查询方式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或页截图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6.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一份;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福利院
联系人:林*** 联系电话:0754-8839095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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