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扩界区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扩界区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扩界矿区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召口村西南0.6km。扩界区面积0.2986km2,开采标高由-70米至-200米,不包括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原批准矿区范围。扩界工程充分利用矿山已有工业场地、开拓系统,新增盲斜井、平巷、斜上山等开拓、采切工程等。设计生产规模为6万t/a铁矿石原矿,服务年限为4.74年(不含基建期)。工程劳动定员65人,总投资530万元。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临淄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要求。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采矿过程中,井下凿岩、爆破、铲装、运输装卸矿过程产生粉尘。通过采取湿式凿岩、工作面和装运过程中可洒水降尘、机械通风等措施,爆破废气一般是爆炸瞬时产生,爆破后采取局扇强制通风、洒水,井下含粉尘污风经长距离的回风水平、回风竖井的流动,在风流稀释和因重力作用沉降后,到达风井井口的粉尘浓度较低,根据国内矿山经验资料,采用湿式作业开采和洒水降尘充分的情况下,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99.9%以上。类比现有工程,风井口粉尘浓度0.549mg/m3,井下通风量为68400m3/h,粉尘排放速率约为0.0375kg/h,年排放量为0.297t/a。
充填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类比同类企业,充填粉尘经除尘器净化后含尘浓度低于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废气由风机经15m高排气筒排至大气。
矿石堆场、运输过程等产生扬尘,通过洒水、车辆要求加盖蓬布等措施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2、废水: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工业场区南约600m的蓄水池经进一步沉淀后作为农灌用水。矿井涌水年排放量61340m3。扩界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16m3/d,年产生量为1248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项目拟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工业场区内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3、固体废物:矿山井下生产产生的废石均直接用于采空区回填,不出井。矿井水沉淀池污泥主要成分为岩屑,回用充填站,充填地下采空区,不在厂区内储存。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0.7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扩界工程不新增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同现有工程,主要为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噪声源强在90-100之间。通过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加减震基础、消音等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依据现有工程监测结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选址合理;工程采用了先进的工艺及装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轻;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和邮箱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
联系人:郭兆祥 电话:138****6691
评价单位:山东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景华 电话:0531-81927388
Email:hbs@sdmecl.com
公示发布单位:淄博市临淄西召铁矿
公示发布时间: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