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统计局积极开展贸易专业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近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淄博市统计局制定下发了贸易专业数据质量自查方案,要求各区县对2016年年报和2017年上半年定期报表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收到省局通知后,淄博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起草《淄博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专业数据质量自查的通知》并及时下发,要求区县局分管贸易专业的领导同志靠上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提高自查比例,明确时间节点。扩大各区县自查比例至7%,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全面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区县统计局严格按照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市局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于8月18日前对各区县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三是核查源头数据,提高数据质量。此次自查要求对增幅异常、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的原始会计账目、纳税申报表及联网直报平台指标数据等,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核查统计台账,规范基层建设。要求此次自查要结合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开展,着重检查数据采集和审核制度、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和交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作指导纠正。
五是核查单位信息,确保名录准确。着重检查企业的有效证照,核实单位的基本信息,重点核实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等是否准确,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组织机构代码与单位名称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