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宁(浦口区)征〔2022〕55号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4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2〕332号),同意征收我区江浦街道集体土地1.389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华慧路(虎桥路-横江大道)(圈内)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西江口社区中心组(原西江村) | 0.0003 | 0.0003 | 0 | 0 |
新合社区中心组 | 1.3896 | 1.0415 | 0.3481 | 0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1〕14号)明确的补偿标准。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