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举行彩虹伞青春自护暑期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6月24日上午,淄博市暨临淄区“彩虹伞·青春自护 暑期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在稷下文化园举行。团市委副书记宋玲,副区长李玲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为学生代表颁发《彩虹伞 自护护照》;学生代表宣读了安全倡议书;青年志愿者为学生做防溺水知识讲座及救援现场演示;学生与家长一起按照护照要求在文化园内打卡学习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青少年犯罪等自护知识。
近年来,我区高度关心、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先后出台《临淄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连续开展扫黄打非“净网”行动、违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等行动,对侵害青少年权益、危害青少年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同时,启动了“青春护航、关爱成长”等自护教育项目,覆盖全区青少年2万余人次。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为青少年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特别是在暑假期间,重点防范溺水、坠楼、车祸、烧伤烫伤等意外伤害的老问题,以及网络安全、游学风险、心理疾病等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