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安居区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共承接上级下放事项38项,累计办理2100余件上级下放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办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万余件,办结率100%,年办结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万余件,其中即办件比例达到74%,承诺件平均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短61.11%,整体办理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夯实重点项目服务机制,为11个建设项目提供了免费代办、协调协同、***服务。落实三级联动审批体系建设,对照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事项目录,将涉及5个部门的9个事项录入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纳入三级联审范围,三级联审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区直各部门梳理完成本部门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住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的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对有争议的权力事项,组织编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根据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运行单位,确保权力承接到位。经调整,我区现有行政权力事项5419项(不包括行政许可)。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209项,开展随机抽查2400余次,不断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证整合”“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改革持续展开,办理个体“三证整合”营业执照2849户,办理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28户,办理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9户。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和个体、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面推进,59户企业通过了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的名称预先核准程序,16户企业注册成功并办理了电子营业执照,10余户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制作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图。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今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失效15件,拟修改3件。全面清理审查政府文件,其中废止6件,失效662件,拟修改46件。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监督员、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议,充分讨论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重要民生工程等事项。对98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制办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50余份。对旧城改造项目等5个重大决策类事项开展了决策后评估。组织法律顾问团研究重大涉法涉诉事项,收到书面法律意见书10余份。积极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区政府办已向市司法局函报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申请。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构,摸清现状,为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基础。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林业执法队伍,制定《遂宁市安居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出台《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省级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和市政府制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其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遏制“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现象。
3.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7年,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
4.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制度。执行《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安监局、卫计局等单位向法制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出具审查意见7份。
5.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辅助人员管理,出台《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等。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注销已过期、调离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39个,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畅通行政违法投诉渠道。设立行政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投诉举报范围、方式、流程,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力。
2.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平台工作,召开部门协调会3次,举办业务培训2次,开展现场督查3次,印发督查通报2期,对1个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单位启动了问责程序。全力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认领权力事项6079项,录入案件3065件。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各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对每条权力事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分解执法职权,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定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法确定不同执法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4.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印发《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和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5条,同比增长24.6%。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等专题便民栏目,下设18个子栏目,提供网上办理各种业务的流程,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五)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及条件、需提交的材料、行政复议流程图等,使广大群众知晓并主动运用行政复议渠道合理表达诉求。2017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2.强力***“应诉难”问题。出台《遂宁市安居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推动“告官见官”制度落实。2017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5件,区政府单独为被告的案件2件,部门单独为被告的案件6件,以区政府、乡镇(街道)、部门为共同被告的案件7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3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
3.强化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2017年,受理行政调解595件,调解成功572件,调解成功率达96.1%。接待群众到区上访225批次,1360人次,息访息诉165批次,受理信访复查申请0件,按时办结率100%。
(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坚持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坚持常务会学法和专题会学法,组织学习了12部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作专题法制讲座。深化任前考法,新提拔领导干部均参加了干部法治考试。做好年终述法,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1.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贯彻学习《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印发了《遂宁市安居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十条规定》。
2.强化职责分工和考核评价。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的工作原则,逐年选取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示范创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带动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国税局、食药监局、分水镇被命名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打造“凤舞琼花”法治公园,建立法治安居“一网一微”平台,开展“微博走基层”系列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安居特色的法治文化宣教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放管服”改革还不够深入。二是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各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化执法水平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抓好《遂宁市安居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贯彻落实,统筹规划明确2018年度目标任务,制发《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实时***评估,查找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最新调整的权力清单,同步优化完善责任清单。全力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培训长效机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多内容的培训模式,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