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山街道多措并举促家电下乡完美收关
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实施的“家电下乡”政策试点已于2011年11月30日到期。意味着自2011年12月1日起,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为了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榆山街道财政所多措并举,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时限的知晓率,防止商家在家电补贴政策结束后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骗取群众。 二是加班加点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三是加强联合检查,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商贸局对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导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核算等工作的检查,防止骗补现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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