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多举措做好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并向服务对象发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记载申请的条件、程序、需提供的材料、时限等内容,方便服务对象,规范行政审批。二是互联网预审制度。服务对象可通过电子邮箱、QQ等电子工具,提供业务申请材料,预审通过后携带纸质材料,可一次性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大大缩短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的时间。三是街镇前期受理制度。委托镇(街道)民政办承担本辖区内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登记的受理工作,探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向镇(街道)民政办一体化职能综合管理的转变。四是直接登记制度。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到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7 06:59: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