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村务公开实行四项制度力求四个统一
严格“四项制度”。一是层层负责制。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村“两公开一监督”的督促指导工作,党工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了办事处干部包村制度。二是定时督查制。每季度21日为党工委自查日,22日为全区督查日,层层督查落实情况,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是群众举报制。各党工委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公开不及时和不真实的问题,一经举报,立即查处。四是定期考核制。将“两公开一监督”实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每次督查情况进行打分,年终累计计入各街道办事处总分,并将此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力求“四个统一”。一是公开内容统一。具体规定了年度工作目标、重点投资项目、以及集体收入、社会福利等村务、财务方面各七项必须公开的内容。二是公开程序统一。对公开的内容,要由党支部和村委会先拿出初步意见交村民议事会审议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后公布,公开内容要建立档案备查。三是公开时间统一。每季度首月20日为全区公开日。四是公开方式统一。各村根据方便群众、便于管理、长期保存的要求,在显要位置设立公开栏,公开栏目要齐全清楚、真实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