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商河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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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政府第150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商河县政府批准,定于2020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至10时30分,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警报信号规定如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自然灾害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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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35: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