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道德模范隆重表彰奖励
12月6日,我市隆重召开了第三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大会期间,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奖励了52名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和济南市以上道德模范。
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分别给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明水街道明二居居民朱守营、全省道德模范黄河镇王圈村村民王其吉、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相公庄镇相公中学学生孙昊、济南市道德模范埠村街道杨家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有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第三届章丘市道德模范分别给予5000元的奖励。为进一步扎实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表彰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章丘市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一次。在全市评选表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道德模范。每届道德模范评选产生后,按照全国道德模范10万元、提名奖5万元,全省道德模范3万元、提名奖2万元,济南市道德模范1万元,章丘市道德模范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实施办法还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荐评选、表彰奖励、监督管理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