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明年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住户收费为每月每户三元
本报讯(记者 唐鹏 通讯员 谭建玲)记者昨日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了解到,我市市区将于明年1月起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住户收费为每月每户3元。征收方案已经市政府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市物价局于日前下发了相关批复文件。
据了解,此次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范围和对象是茂名市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员,均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对五保户和持有民政局证明、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可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标准分为以下八类:(一)市区居民住户(含外来人员暂住户)按每户每月3元收取。持有民政局证明、收入低于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实行减半收费,即按每户每月1.5元收取。对五保户免收垃圾处理费。(二)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办公室、生产场所按实际排放垃圾量计征,每桶(约0.3立方米)6元。(三)商店、门店、理发店、美容院、储蓄所等(非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单位),按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计征。(四)汽车维修厂、摩托车维修店、汽车场、加油站等按垃圾实际排放量计征,每桶8元,不便按桶数计算的,按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计征。(五)经营水果业固定摊档按每档每月6元计征;大中型的水果批发与零售摊档,按垃圾实际排放量计征,每桶6元。(六)长期固定经营餐饮业,按垃圾实际排放量计征,每桶8元。(七)施工工地按生活垃圾实际排放量计征,每桶6元。(八)单位或个体营运,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把垃圾自行送到垃圾处理场,则按每车(约5吨)200元计征。
据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的金塘垃圾处理场自1990年8月建成投用,目前已将有15年的使用期限,并且该场日处理能力只有100吨,远不能够满足市区日产垃圾量400多吨的处理要求,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面临严峻的形势。同时,大型垃圾填埋场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必检的主体性硬件项目。因此,通过投资建设锡塘大型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已迫在眉睫。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锡塘大型垃圾填埋场的投资建设工程,为了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的问题,在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政府投资及开征垃圾处理费建设锡塘大型垃圾填埋场,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维护环境生态平衡,促进我市城市建设及经济迅速发展。
该负责人还说,目前,我省大多数城市已经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我市最后出台的收费方案来看,收费标准相对其它城市来说属于偏低水平。去年底,市物价局就市环卫处关于市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申请举行了听证会,此后在参考毗邻地区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市区居民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向市政府提出市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并经市政府有关会议讨论通过。
《茂名日报·都市版》(2005-11-22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