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加强全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苏政发〔2015〕43号)、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19号)、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泰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编办〔2016〕22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高委办发〔2016〕110号,)等文件要求,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区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前期经过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等程序,最终确定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现予以公示。
附:2018年度区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xls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4:46: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