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引领规范采购公开透明
今年以来,海陵区政府采购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需求管理、履约验收和评审行为监督,强化内控责任,提高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
一是采购文件获取“零门槛”。采购文件在公开媒体上一经发布,任何供应商、个人都可以第一时间无条件获取。潜在投标人“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让其有更充分时间进行投标准备。
二是采购行为“规范化”。执行采购回避制度,杜绝“暗箱操作”。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回避制度,保证政府采购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充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流程标准“阳光化”。今年8月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取消了投标确认函和投标保证金,让投标商在开标前最后一刻才见分晓,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标前知晓供应商信息所带来的暗箱操作时间和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围标和串标的可能性。
四是惠民政策“全告知”。采购文件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予以明确告知,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承诺事项“重信用”。采购文件标准化文本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自行查证、网络核验等方式解决了投标人法定证照“证明难”的问题。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承诺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