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高全市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奖励金额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高全市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奖励金额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我市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筑牢社会化火灾防控网络,经报市安委办批准,自2014年8月1日起,对拨打12350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火灾隐患的奖励标准予以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的奖励标准
1、举报一般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每宗给予100元奖励。
2、举报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每宗给予500元奖励。
3、举报公共娱乐场所违规采用聚氨酯材料进行室内装饰的,每宗奖励 500元。
4、举报违规住人的“三合一”场所,其中居住人数在3人以内(含3人的)每宗奖励300元;3人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
5、举报建筑物内自动消防设施瘫痪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宗奖励2000元。
同一案件的举报以首次举报为有效有奖举报。
二、举报奖金的发放
对经公安消防部门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范围的,根据《深圳市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由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领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五楼5072B)。
三、责任追究
1、对市民举报火灾隐患不积极核查的,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
2、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执法工作的,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