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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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岗位设置的实施,全员聘用制逐步完善,作为职务升降、薪酬增减等重要依据的事业人员考核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中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不超过15%,优秀等次向单位主体岗位的一线职工倾斜,同时要求单位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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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46: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