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的通知
靖江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司法局
靖法宣办〔2014〕9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并将中国传统的书画文化形式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中小学生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根据年初法治文化三建三行“十件实事”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人生观、荣辱观,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
二、活动主题
书画情,法治梦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以及职高学生。
四、活动时间
9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下旬),下发文件,广泛发动;第二阶段,作品收集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参赛作品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各中小学校对本校的参赛作品先进行初评,并将优秀作品统一报送至市司法局宣教科(行政中心主楼432);第三阶段,评比表彰阶段(11月)。评选过程将采取大众网络投票和专家筛选相结合的方式评奖,获奖作品集中在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展出,供市民免费参观。
五、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参赛作品能较好反映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学生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直接关系学生和教师的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每件作品尽量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进行创作,力求贴近师生、贴近校园、贴近实际。既要体现法治内涵,又能充分展现绘画、书法的艺术追求。
形式要求:作品分硬笔、毛笔书法和绘画,毛笔书法须写在宣纸上。作品规格尺寸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
参赛作品必须是自我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参赛作品须在背面贴上标签,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校名称、所处学习阶段(小学、初中、高中)、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指导老师。
六、奖项设置
参赛作品分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职教生组四个级别,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获得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指导奖证书,并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七、其他事项
本次青少年法制书画大赛是今年法治文化“三建三行”十件实事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按时把作品稿件汇总后上报。本次创作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编辑画册等,并不付稿酬。
联系人:刘通,联系电话:89180432;
电子邮箱:jjfaxuanban@163.com
靖江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江市教育局 靖江市司法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