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小规模纳税人迎来及时雨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此次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7月首个纳税申报期以来,已有不少纳税人在蕲春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窗口办税中真切感受到了政策的红利。
“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增值税起征点从10万提到了15万,今年4月开始直接免税了,对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来说着实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从减税变成免税,真是让人太开心了。”湖北蕲春益青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吕重喜不禁感叹。
增值税新政的“给力”,不止在于享受免税,还在于办理更加便捷。“直接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进行申报减免,自行填表,疫情当下还不用排队、聚集,方便又安全。”湖北宇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汪季萍试了试,进入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后,系统弹出阅读事项通知,申报功能模块中还有具体操作指引,只需要一步步按照指引完成报表填报即可。
从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减至按1%,到免征增值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持续升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蕲春县政务大厅税务局窗口通过宣传辅导、非接触式办税等举措,用纳税服务的“加速度”换来纳税人享受红利的“零时差”,持续打好政策惠民和服务便民的组合拳,提升享受政策红利的获得感,让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