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亚民带队来我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5月3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亚民带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组,围绕河长制落实情况、一河一策方案制定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以及太湖蓝藻处置情况等,采取现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来我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副市长吴青峰、镇党委书记钱靖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随机抽测若干处水样,还对相关台账进行检查,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在和桥镇将军河整治现场,检查组拨通了河长蒋勇的电话,询问关于河道基本情况、治理方案、总体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得到详细的答复后,刘亚民对河长履职履责情况表示认可,并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公示力度,全面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位于和桥镇的港下水产养殖区整治现场,刘亚民要求相关部门协同属地政府加强鱼塘换水污染问题的研究论证,尽快拿出科学可行、可复制推广的整治措施。
检查中,刘亚民对我镇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的总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并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拿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力量,围绕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保障水资源供给、工业污水处理处置等重点,把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