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JNZX1203149号提案的答复
喻荣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投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由南京医科大学与江宁区共建,省市区共管,经教育部推荐,香港邵逸夫基金会捐资冠名,是以三级甲等及国际JCI标准建设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规划占地面积21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75866平方米,设置床位1500张,分二期建设。一期占地109亩,2011年开工建设,总投资11.18亿元,已建成建筑面积92081平方米,其中:门急诊医技综合楼50170平方米、病房综合楼41801平方米、辅助用房110平方米,开放床位600张。医院现有编制人数107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6人、工勤人员180人、高级职称医务人员78名。医院于2016年6月正式开业,整体运行情况较好。
随着医院品牌和知名度的增长,日门急诊量在2500人次左右,在院人数已超600人,出现了就医困难、人才短缺等问题。对此,我们本着“发展卫生事业,服务百姓健康”的原则,拟采取下列积极举措,促进逸夫医院健康发展。
一、启动一期扩建工程,有效改善就医环境
为切实缓解医疗空间不足的问题,我们将启动逸夫医院一期扩建工程。该项目拟选址在医院原一期预留建设用地上,建筑总面积约58670.85平方米,含12层300张床位病房楼、急诊急救中心、实训基地、倒班宿舍等,项目总投资约6.8亿元人民币(含1.2亿元设备费用)。
项目建设分批进行,先行建设急诊急救中心。急诊急救中心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医疗设备),按照国家三级医院标准建设,建筑总面积756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一层设置急诊手术室及EICU,二层到四层为急诊病房,规划床位126张。急诊急救中心预计2019年9月底可开工建设,工期10个月,2020年8月竣工启用。
二、划拨20个事业编制,建设高品质医疗团队
2011年1月13日,区政府、南京医科大学签署《南京医科大学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德医院协议书》,协议明确:项目医院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股份制医院。
2014年,逸夫医院提出30名事业编制用于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要求,区政府研究后在《区政府专题调研办公会纪要》(第58期)进行了明确。由于逸夫医院不是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机构编制管理服务范畴,2014年11月,经区编委会研究,在特定条件下,采取变通的方式落实纪要精神,同意在高新园设立区生命科学创新服务中心,为全民性质事业单位,暂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核定的专项事业编制限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不作为本区内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依据。
2015年12月,按照中央编办下发《事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区编办积极与省市编办对接,逸夫医院在省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了登记。
2017年3月,经编委会研究同意,撤销2014年设立的区生命科学创新服务中心,法人注销,10名事业编制收回;暂核定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用于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不作为本区内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依据。
2018年9月,根据2018年8月30日第16号江宁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9月12日编委会研究同意,核增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原10名,调整后为20名)仅限用于医院招聘医疗领域博士或具有学科带头作用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目前,逸夫医院核定的20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有6人,空编14名。此后,区编制办将根据逸夫医院的事业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编制配备工作。
三、给予药品零差价和特殊人才引进专项补助
根据2018年8月30日《江宁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参照江宁区公立医院管理事宜:由区财政局、卫计局负责,根据该院后期实际运营情况,参照区属公立医院相关标准,对药品零差价和特殊人才引进给予专项补助。由财政局参照江宁区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平均定补标准,按该院市级在编在岗人数给予定补,并负责统筹在编人员社保”。
区财政已将逸夫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纳入2019年预算,根据逸夫医院实际的药品零差率收入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区财政将贯彻会议纪要精神,与逸夫医院及时对接,参照我区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给予定补。
南京江宁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