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征兵政策解读
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热爱国防和军队事业,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记录。
(二)年龄条件: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应征入伍程序
(一)网上登记。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征的方式(网址:http://www.gfbzb.gov.cn),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在6月30号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
(二)初审初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政审。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四)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程序: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其它优惠政策。
安居区咨询电话:0825-8660053
廉洁征办举报热线:0825-866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