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张连春区长在区政府中楼401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2020南京创新周雨花台区筹备工作方案》(送审稿)、《雨花台区2020年创新名城建设工作要点》(送审稿)等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0南京创新周雨花台区筹备工作方案》(送审稿)及活动预算
会议原则同意了《2020南京创新周雨花台区筹备工作方案》(送审稿),要求区科技局根据会议精神和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区科技局要将方案细化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各职能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和职责分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担负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特别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活动筹备各项工作。二是提升活动组织的层次品质。区科技局要加强与市科技馆、第三方机构等单位对接,细化论证方案,提升活动承办水平,加快推进实施;计划承办的高端论坛和4场分场活动要积极争取纳入市里高端活动,努力办出雨花特色。三是注重创新周的成果成效。各单位要抓住创新周活动契机,实现签约项目数量再增加,同时做好签约项目的注册、到资、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营时限的全流程评估。要通过创新周活动带动招商、带动项目、带动投资,切实推进雨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集约节约、依法依规地购买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实施可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化机构合作,提升承办标准和质量。合作机构的选择要按照集约节约、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多比选、多比价,确保合作机构经验足、水平高、价格优,确保产生方式合法合规。
二、关于审议《雨花台区2020年创新名城建设工作要点》(送审稿)
会议原则同意了《雨花台区2020年创新名城建设工作要点》(送审稿),要求区科技局根据会议精神和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和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有关精神,将市级各项工作要求吃深吃透,并将其转化为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措施,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目标导向和政策依据。软件谷和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各街道(园区)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二是加强系统推进。各责任单位在推进创新名城建设各项任务时,要树立系统化思维,提高站位思考,强化统筹谋划,加强协作配合。区发改委要围绕产业链的“补链、强链”,认真梳理全区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科学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做到精准发力,推动产业链聚集发展。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要优化完善全区产业引导基金等相关金融扶持政策,构建资本市场雨花板块,着力将雨花打造成为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的摇篮。开发区、板桥街道等单位要加快推进都市工业园建设,积极引入先进制造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区级层面将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相关部门、板块“一把手”要强化“三化”要求,倒排计划、倒逼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地、见到效。要强化督查检查,注重***问效,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确保创新名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街道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相关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了《南京市雨花台区街道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方案》《雨花台区拟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含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等相关内容,要求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根据此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推进街道开展以相对集中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街道就近就便管辖优势。各单位要从全局高度认识其重要性,提高站位,坚决执行,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做好权力事项移交。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后续帮扶,确保移交过程平稳有序、无缝对接,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不涉及事项移交的单位要按照方案分工划分,做好保障工作和监督工作。三是加强指导。按照“谁赋权、谁指导”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对街道执法人员的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一线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要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增强执法刚性约束,切实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关于区社会福利院“公办民营”相关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了《区社会福利院“公办民营”实施方案》,要求区民政局根据会议精神和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部门和相关街道,要充分认清推进社会福利院“公办民营”,既是提升全区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效能和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实际需要,也是落实市对区高质量考核指标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二是找准功能定位。“公办民营”后,区福利院要在保留牌子的基础上,继续突出公益属性,着力打造“医康养一体”的运营特色,更好地履行和发挥好福利院在养老服务中的基本职能,不断提升福利院在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中的经营模式、运营要求和准入条件,落实好相关国有资产清单移交手续,强化监管责任和考核管理,按职能分工,落实扶持政策,定期展开监督检查,发挥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作用。要把社会福利院运营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防范、整改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平稳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