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宁栖教字〔2021〕72号

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入学年龄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入学。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关于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原则上每套住房6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关于集体户或户籍空挂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

(1)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5日至6日,在施教区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前塘路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在该校区建成之前,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尧辰路校区代招。

(2)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空余学额实行电脑派位等方式,确保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符合上级相关规定。

(3)符合政策照顾对象适当照顾。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我区户籍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民办小学

依法支持民办小学规范办学。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确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需向区教育局申请,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2021年通过全市统一网络平台组织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可在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学生一旦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中,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如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派位。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将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可分别参加电脑派位。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小学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由原施教区公办小学安排就读。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有参加民办小学或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意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18日至19日在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实行电脑派位入学。

6月26日,区教育局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程序,对栖霞区域内的民办小学、热点公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期间,纪检监察、公证处有关人员,以及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和民办学校的校长,将现场监督电脑派位的实施全过程,派位结果当场公布。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审批手续。

3.特殊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格做到“零拒绝”。普通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法定监护人来宁务工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可向区内指定的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在受理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各学校可查询随迁子女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各学校接受的随迁子女,在编班、收费、评优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三、日程安排

5月25日,公布《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5月25日,召开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会议。

5月27日,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材料审核备案。

5月28日起,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入学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6月5日—6日,公办小学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6月9日,公布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18日—19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公办小学上报招生登记名单。

6月26日,组织区内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6月27日,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7日—7月7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7月3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审核。

7月9日,公办小学上报随迁子女登记名单。

8月10日前,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四、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小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各级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加强宣传引导

要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3.严格规范招生

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施教区划分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规定班额招生。

4.严格问责制度

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招生管理。凡属本施教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5.健全监管机制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局将组织招生工作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督学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

6.建立应急预案

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接待,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要制定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会商协调,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力求将招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本办法有关规定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5570460    招生监督电话:856***178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范围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1:49:15重新编辑
光明农场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姜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建兴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等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连塘鹏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布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田贝四路万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珠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清水河蒲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翠山路翠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红岭南路上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笋岗路251号天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湘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泰然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金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岗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八卦岭鹏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福田区下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吴淞镇街道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咨询活动
  2. 配合党史教育宝山激战出版
  3. 柴尧迅副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甲型HI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防疫等工作
  4. 五角场街道社区生活求助联动中心服务
  5. 养老机构纳入区域医疗联合体住院老人乐享医养结合新模式
  6. 宝山着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7. 首批云南省维西县教师来宝山挂职
  8. 纳米管理护航大运会
  9. 区政协听取区政府社会稳定等情况通报
  10. 吴淞市政公司看望敬老院老人图
  11. 宝山2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
  12.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13. 关于上海大花园二军大连廊政民路230弄违法建筑的处理情况报告
  14. 区交警积极行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15. 友谊路街道整治无证照食品加工窝点
  16. 宝山公交参与组建轨交救援网
  17. 宝山5个新冠疫苗接种点4月2日起暂停服务
  18. 关于社区三个中心建设工作情况
  19. 宝山区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培训费用补贴公示(201514)
  20. 2009年6月份杨浦区大气水环境质量报告
  21. 80年前手稿辗转复出深藏着大作家陈伯吹怎样的气度情怀
  22. 关于同意沈阳路(眉州路杨树浦港)迎世博600天道路整治工程开工的批复
  23. 关于开展贯彻地方志规划纲要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网络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
  24.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5. 2017年第十批就业补贴申请情况公示
  26. 欣龙无纺二期项目获市发改委批准
  27. 通河新村街道尝试全员上台述职述廉
  28. 杨行镇召开精神文明建设会议
  29. 宝山五年教育五大亮点
  30. 宝山召开建筑施工企业迎新座谈
  31. 宝钢十五重大项目主体工程皆建成
  32. 崇明横沙岛等地能接收远程教育
  33. 宝山区节前掀起民工汇款热
  34. 宝山区商业用地评分标准
  35. 明年头孢一律凭医生处方买
  36. 关于邀请韩国岭南民间音乐表演团等外国乐团来沪参加2009世博号角管乐艺术节的请示
  37. 宝山9家企业成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38. 关于核拨2016年度应届毕业学生培训费补贴的公示(已过期)
  39. 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40. 宝山这个镇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拟命名名单
  41. 张庙街道举办老年人趣味体育比赛
  42. 市一宝山分院成功摘除千余颗胆结石
  43. 2018年第十三批就业补贴申请情况公示
  44. 转发关于修订下发lt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gt的通知的通知
  45. 大场成人学校来了位洋学生图
  46. 宝山举办交通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47. 申城照明规范9月1日实施
  48. 团区委区检察院联手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
  49. 宝山打造教育联合体
  50. 泰森罗店慈善献爱心
  51. 北上海商业广场近日招商
  5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3. 本市出租车5月1日起将用电子营运证
  5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21:48:43
  55.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56. 带娃健身两不误宝山再添一处全民健身地标场馆
  57. 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58. 友谊社区举办舞林大会
  59. 宝山杜绝早产奶
  60. 市少儿基金办专家组检查指导工作
  61. 宝山举行优秀人才迎春联谊会
  62. 区残联部署下半年工作
  63. 宝山城管监察工作请群众测评
  64. 通用汽车宝山4S中心正式开业
  65. 市政部门提升为民服务理念
  66. 宝山区人才强区三年(2004—2007)行动纲要征求意见通知
  67. 区长吕民元赴顾村察看农民动迁新房
  68. 上海调整公交宝山部分线路衔接轨道交通站
  69. 钢铁业最大合资项目宝钢携日欧巨头65亿建厂
  70. 关于认真做好2010世博旅游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71. 2006年1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2. 2005年9月5日—9月8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3. 宝山区又添一块大型公共绿地
  74. 双层斜拉闵浦大桥投入前期准备
  75. 关于顾亚丽大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76. 宝山辖区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政策一览
  77. 宝山民营企业家认捐百家红十字站
  78. 全市首家绿化承诺制试点小区签约(图)
  79. 庙行镇少数民族学生参观宝山
  80. 宝山城乡建管今年力争在10方面取得突破
  81. 淞南镇举办公务礼仪讲座
  82. 罗店中学管乐团入围市首批优秀非职业乐团
  83. 社区读书节提升宝山市民文化素养
  84. 上海农民收入目标人均7000元
  85. 宝山区广播电视台换发新闻记者证公示
  86. 宝山三项决定清除垃圾肉丸制作窝点
  87. 建设工程安全协管员属地化管理办法
  88. 宝钢集团五钢公司停止化铁炼钢生产线
  89. 中国最大新闻纸制造基地计划落户宝山
  90. 月浦举办科学育儿宣传活动
  91. 宝山商业发展战略规划初露峥嵘
  92. 宝山佛教会与上海国宾医疗中心为市民义诊
  93. 民航票价改革方案今起实施
  94. 团区委服务网住基层青年
  95. 宝山开展健康点亮生活主题活动
  96. 宝山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书
  97. 区人大听取四五普法工作汇报
  98. 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消除隔断宝山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格局
  99. 宝山市容环卫推出十大便民利民措施
  100. 大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