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宁(雨)拟征公告〔2021〕1号
古雄街道古雄村、大方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板桥新城大方路二期建设工程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板桥新城大方路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雨审批项发〔2020〕125号),本地块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古雄街道古雄村华兴组、古雄村河下组、古雄村村集体、大方村汤巷三组,东至板桥新城十一期,南至石闸街,西至板桥河,北至华新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面积1.530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勘测定界成果和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2月上旬,由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古雄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和区房屋拆迁征收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范围的权属界线图
1板桥新城大方路二期建设工程.pdf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