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区工作者提供心理健康疏导的建议(第184050号)的答复
金山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社区工作者提供心理健康疏导”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长期工作在最基层的一线社区工作者,他们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公共服务与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区承担的工作日渐繁杂,尤其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社区工作者作为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渠道、构筑疫情防控人民防线付出了巨大努力,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倍增,心理压力巨大。为社区工作者减负、缓解社区工作者压力也是我区推进社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9月,我省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20]52号),规范了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为社区出具盖章证明提供了文件依据。
今年3月,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区民政局深入基层调研,走访我区20个典型社区,重点对社区盖章、证明、上墙展板、材料报表、指标任务、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事项、电子信息考核评比达标、签署责任状承诺书等情况进行问题收集,结合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全市将厘清社区职责,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切实为社区减负。
今年,我区村(社区)顺利完成了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我区将对全区社区工作者开展系统培训,目前正在草拟社区工作者全员培训计划,开设社区工作事务、社区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等培训课程,提高社区工作者矛盾化解能力,为社区工作者减压。同时,积极与区总工会沟通,更多开设社区工作者减压课堂和活动。
感谢代表对大东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