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部门决算(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教学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预算和教育费附加预算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实施。
(六)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九)拟订全区中小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基本建设及维修计划并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
(十)负责指导推广全区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及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民办职业教育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2. 沈阳市第一中学
3. 沈阳市第五中学
4. 沈阳市第二十六中学
5. 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
6. 沈阳市第三十五中学
7.沈阳市第五十中学
8. 沈阳市第一○七中学
9. 沈阳市第一一一中学
10. 沈阳市第一三六中学
11. 沈阳市第一三九中学
12. 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
13. 沈阳市兴东初级中学
14. 沈阳市振东初级中学
15. 沈阳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16. 沈阳市盛京小学
17. 大东区大东路第三小学
18. 大东区大东路第四小学
19. 大东区小东路第二小学
20. 大东区和睦路小学
21. 大东区善邻路第二小学
22. 大东区二○二小学
23. 大东区二○五小学
24. 大东区草仓路小学
25. 大东区白塔小学
26. 大东区杏坛小学
27. 大东区大北二小学
28. 大东区东新小学
29. 大东区东盛小学
30. 大东区东站小学
31. 大东区静美小学
32. 大东区珠林路第一小学
33. 大东区上园路第一小学
34. 大东区上园路第二小学
35. 大东区辽沈街第一小学
36. 大东区辽沈街第二小学
37. 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
38. 大东区合作街小学
39. 大东区二台子小学
40. 大东区前进小学
41. 大东区望花小学
42. 大东区望花街第一小学
43. 大东区望花街第三小学
44. 大东区培智学校
45. 大东区聋哑学校
46.沈阳市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
47.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
48.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
49.大东区教育局二○五幼儿园
50.大东区教育局静美幼儿园
51.大东区教育局望花一幼儿园
52.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
53.大东区教育局九十六幼儿园
54.大东区教育局富力幼儿园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150.18万元,收入具体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76171.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4%,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7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
2.事业收入2978.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29%,主要是高中学杂费、学前保育教育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129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2.49%,主要是工农一小学新建项目、望花一小学等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小北幼儿园分园等新建园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学校操场开放项目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230.86万元,提高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级别滚动增加工资、保险费和公积金等,民办公用经费拨款增加、企业职教幼教专项经费增加等。
(二)支出总计81046.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3727.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6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8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4.94万元,资本性支出102.41万元。
2.项目支出17318.84万元,主要包括:支付了学前奖补、工农一小学新建、96中学等维修改造、购置书写屏等设备、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230.86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在职人员级别滚动增加工资、保险费和公积金等,民办公用经费拨款、2018年上级专项的工农一小学新建、96中学等维修改造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398.19万元。
主要是市拨专项资金拨付时间较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繁杂,造成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节点。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96.61万元,降低16.79%,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等达到支付节点已经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2019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06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49.19万元,项目支出17318.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2.2万元,增长4.98%。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19.94%。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068.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万元,教育支出***48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8.3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教育支出***482.10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共54个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工资、保险缴费、办公及个人取暖费及维护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学前奖补、205小学新建、设备购置、职教幼教退休生活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职教师增加薪级工资、退休教师补发生活补助,市拨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增加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66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2769.9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4.71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缴纳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2729.26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所属二级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员医疗补助16.02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公务员补助药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住房保障支出4768.35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4768.35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多支出0万元,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比2018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情况,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公车购置情况,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减少公务车使用等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等。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是节能减排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4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480.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826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大东区教育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76.97万元,比2018年减少2.03万元,减少1.13%。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压缩行政开支,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大东区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7.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1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00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自评分97.04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只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充分预计到项目进行中的不可预见性,造成实际执行率低;二是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充分预计市拨专项资金安排部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