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莲都区名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一支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丽水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莲都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莲都区加强高学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莲委办发〔2013〕128号)精神,在全区开展第二届莲都区名技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莲都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凡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包括已按规定办理延迟退休手续且在延迟退休年龄内,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且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莲都区名技师评选推荐:
(一)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贡献。
(二)具有一定的技能水平,在全区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一定知名度,在技术岗位上有一定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在实际生产中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
(三)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十名;或市级相关行业技能竞赛前六名。
(四)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十名;或市级相关行业技能竞赛前六名。
二、 评选名额
2018年全区拟评选确定第二届莲都区名技师名额为20名。(每三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评选工作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组织申报
莲都区名技师评选以单位、企业组织推荐申报,个体经营的可以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和业绩(荣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二)评委会审议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对正式候选人申报材料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方式产生结果,确定为莲都区名技师。
四、表彰和奖惩
(一)对获得“莲都名技师”称号者,由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在评选后的三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400元岗位津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岗位津贴与丽水市高层次人才政策以及区其他政策有重复、有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优先推荐“丽水市五养技能大师”、“丽水市首席技师”等评选。
(二)获“莲都名技师”称号者,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取消今后参加此项评选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莲都区名技师,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广大技能劳动者的亲切关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把莲都区名技师推荐工作与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评价、激励措施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立足本职、技能成才的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菅造氛围。要充分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我区评选活动的特色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大力菅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莲都区名技师候选人推荐表》和莲都区名技师候选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本。
(二)莲都区名技师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每位侯选人的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 A4纸装订成册。
(联系电话:2278023 ;地址:莲都区丽青路25号五楼520办公室;电子邮件:378020319@qq.com 。)
***:《莲都区名技师候选人推荐表》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相关***:
莲人社〔2018〕204号.cebx 莲都区名技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编辑:区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