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2020年4月份社会救助情况
一、城乡低保救助情况
城市低保标准:68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480元/月。2020年4月,城乡低保保障人数5613人,支出保障金374.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人数5609人,人均救助额667.16元,支出保障金374.21万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4人,人均救助额505.75元,支出保障金0.20万元。
二、临时救助情况
4月份,临时救助38人,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13万元。物资救助27人,其中米面油物资救助27份。
三、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一)特困人员情况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110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820元/月。全区现有特困人员159人。其中,分散供养人数119人,集中供养人数40人。
(二)孤儿养育情况
我区现有散居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人,生活补助标准均为每人1305元/月;集中供养孤儿6人,其中在省孤儿学校2人,在沈阳市儿童福利院4人; 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4人,标准为每人1000元/月。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
4月份,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人次。其中,老年人0人次,安置无家可归人员0人次。
撰稿人:张婷 刘佳 贺香宁 朱琳 刘莉
审核人:孔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