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家屯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苏政办发〔2019〕31号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家屯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编委办、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分局:
现将《苏家屯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苏家屯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是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迅速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按照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沈卫办发〔2019〕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医联体建设作为推进我区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落实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事业的公益性。以强基层和构建分级诊疗秩序为导向,中西医并重,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组建紧密型医联体。
资源下沉,能力提升。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三级医院资源优势,形成对基层的有力支撑,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
创新机制,协同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以强基层为首要任务,通过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推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本路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展,患者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19年底,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紧密型医联体。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基本到位,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建成的城市紧密型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二、医联体组建形式
区中心医院与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中心卫生院、十里河卫生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建设城市紧密型医联体。中心医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护理等工作,并负责对医联体成员单位日常业务管理。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坚持独立法人不变、财政供给机制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不变、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紧密型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
1.共享医疗资源。区中心医院根据医联体内部各成员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集约化、系统化原则,统筹医疗资源。区中心医院可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中心,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保证医疗质量前提下,医联体内各成员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联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
2.统筹人员调配。区卫健局协调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制定相关倾斜政策,推进医联体内统一制定人员招聘、岗位管理、薪酬待遇和考核奖惩政策等。充分落实区中心医院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促进人员向基层流动。
区中心医院对成员医疗机构正、副职领导的任免有建议权,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根据岗位设置需要,可从成员医疗机构选拔聘用,也可从区中心医院选派。区中心医院、成员医疗机构之间根据业务服务需求进行人员调配,改善成员医疗机构不合理的人员结构。
3.统一财务管理。医联体内按照财务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等部门,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医联体内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形成总会计师制度管理体系,负责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1)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由中心医院负责监督管理,确保成员医疗机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财政资金和收益资金合理使用、有效运转。
(2)区中心医院每月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4.统一业务管理。中心医院要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成员医疗机构的指导,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服务需求,由中心医院选派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出诊、业务指导等工作,通过临床带教、教学查房、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帮扶提升成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与管理水平。
区中心医院负责医联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制定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升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推行医院与成员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同时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探索制定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的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督促有效落实。
5.统一药品管理。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探索实行紧密型医联体内部药品、耗材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1)药品、耗材、试剂等成员医疗机构每月提报计划,由区中心医院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疫苗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配送。
(2)区中心医院对成员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入库验收、使用、保管、销售、不良反应监测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避免盲采滥用。
6.统一目标管理。区中心医院根据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指标,对其医务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给予适当鼓励,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成员医疗机构执行区中心医院《职工奖惩条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称职职工,按照《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二)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分工协作机制
1.统一信息平台。统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进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卫生信息有效共享。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内分级诊疗信息平台,畅通双向转诊信息通道。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形成医联体网格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成员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
2.落实急慢分治模式。医联体内各成员医疗机构根据自向功能定位,承担不同工作任务。中心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工作,推行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患者的继续治疗与康复。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中心医院要制定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各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双向转诊专门机构和固定场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3.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区中心医院要完善医院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在做好疾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做好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紧密型医联体,进一步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中心医院要加大对网格内签约居民的支援支撑力度,医院专科医师要与成员医疗机构全科医师组成团队,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签约居民在享有优惠政策同时,获得医联体内“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与优先会诊”等便捷就医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获得感。探索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患者不再另收一般诊疗费,因病情需要确需重复检查和诊疗的项目,探索按比例减免费用。医联体内慢病门诊、特病门诊要向成员医疗机构下沉,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四、保障机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根据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展要求,加大对医联体机构投入倾斜力度。医联体所属单位产权归属保持不变,财政部门要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
(二)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建立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促进医疗机构间患者就诊信息互认共享和转诊预约。要统筹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化总体建设,标准统一,突出互联互通与业务协同,创新信息化应用模式,实施医疗、医保、医药数据联动,逐步实现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
(三)推动政策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市医生申报高级(副高)专业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卫函〔2014〕163号)、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明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相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在晋升高(副)级职称时,应提供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3个月以上的工作证明。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派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聘任下派人员。
(四)保障药品耗材供应使用
加强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药品耗材衔接,探索建立医联体内处方流转、药品耗材共享与统一配送机制。区卫健局协同医疗保险部门完善医联体内部药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范,保障用药品种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双向转诊服务相衔接,按照分级诊疗工作需要,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间要逐步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衔接, 成员医疗机构药品应配备满足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需求,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
(五)推进医保支付改革
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探索推进以紧密型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合医疗收入可用于医联体内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同时要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在紧密型医联体内转诊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
(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区卫健局要与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积极沟通,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中心医院可根据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需求招聘医务人员,下派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紧密型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卫生健康、财政、编办、人社、医保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建立部门联动。卫生健康、财政、人社、编办、医保等单位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发挥政策叠加作用。
(三)做好组织发动。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组织发动。区中心医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成员医疗机构的一体化管理,积极做好此项任务的组织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工作实施方案,将成员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做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有效帮助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在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四)加强考核评估。区卫健局定期对紧密型医联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医联体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中,对牵头医院进行考核。区中心医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对下派医师、管理人员开展考核工作。在医师下派支援工作结束后填写《城区医师支援农村工作考核表》。由基层医疗机构及卫生健康局根据医师工作表现做出考核结论。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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