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市前列
辽中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市前列
发布时间:18-08-01 来源:区农经管理局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权利,辽中区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该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是领导重视,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该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农经管理局、区规划国土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市场监督办、区法制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沈阳市辽中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
二是提早谋划,超前在全市完成整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实试点工作。到2017年底,通过清理核实,辽中区共清收欠款8,423万元,化解村级债务3,788万元。清理出固定资产存货1444项,价值1.3亿元,清理后该区农村固定资产总值达到7.6亿元。清理出各类农用地面积7.8万亩、清理出建设用地866亩,为全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是顺势而为,出台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今年初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太平村、后岭村、城郊街道卡北村、潘家堡镇于家台村等7个镇(街道)的15个村被确定为我市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借助试点契机,在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7月12日印发了《辽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沈辽中政办发[2018]44号),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确认权、成员资格认定原则、成员资格取得方式、成员资格丧失情形、成员资格登记制度、成员档案管理制度及其他说明,通过文件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产权归属,完善了各项全能,激活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