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环保局招募环保监督员
辽中环保局招募环保监督员
发布时间:17-01-25 来源: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我市生态文明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沈政发〔2016〕38号)的相关要求,为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区环保局在全区范围内招募了环境保护监督员。
环境保护监督员为特聘义务环境监督员(以下称“监督员”),是指本人自愿参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取得监督员资格并义务开展环保社会监督的市民。
区环保局将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本辖区环保监督员进行环保专题集中培训,重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监督员如何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等内容的学习。市环保局也将适时对环保监督员中的骨干力量开展以提高监督能力为目的的专题业务培训,同时通过组织座谈、沙龙、参观等形式开展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