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1、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一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2月26日在全市26家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各乡镇卫生院100%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目前,我市一般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中心卫生院达到60%。二是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每个乡镇设置1所卫生院、1个防保单位的标准,共设置26个乡镇卫生院、26个乡镇卫生防保单位,全部上划卫生局管理。共核定人员编制668人,其中防保单位人员编制117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为86%。三是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了院长竞聘和全员聘用工作。四是改革分配制度。2011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由原来的1620元增加到3150元,达到了与本地事业单位相衔接的要求。五是完善补偿机制。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绩效考核的办法予以保障,将经常性收支差额、新增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四项补助纳入预算,保证其正常运行。
2、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国首批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新民市人民医院于2012年12月26日,在全省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改革两年多来,我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从新民实际出发,立足于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基本完成了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七项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改革取得了三降三增一奠定的成效:三降即破除了原有的以药养医机制,药品价格下降;门诊和住院患者药费负担下降;外转诊率下降。三增即取消药品加成、缩小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释放了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就诊量持续增长;医院医疗业务收入逐年增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一奠定即随着医院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明确、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内部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促进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新民全域外转诊率降到1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工作目标。2013年以来,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得到***医改办和省市卫计委的充分肯定。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受到广泛推广。今年年初,市人民医院被国家卫计委列入全国500家第一阶段提升综合能力名单。
3、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2012年,按照省市要求,我市完成32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了一村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规划目标。2012年10月,新民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2〕30号),在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了多渠道补偿和绩效考核机制。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标准化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实行业务、财务、药品、绩效考核等七统一管理。
4、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我市于2010年起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40元。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市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8万份,建档率达到97%;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达到国家、省市标准;重性精神病患者100%纳入管理范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0%以上;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