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
11月1日起,我县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参保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2月15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参保范围看仔细
此次办理参保对象为新参保及续保居民。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岫岩城镇内所有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居民或已参加城镇“个体养老保险”居民;具有岫岩县城镇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属于一、二级残疾的居民;户籍未在我县,但长期居住的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居民(有暂住证)或已参加城镇“个体养老保险”的居民(有暂住证);城镇低保人员;具有岫岩学籍的职教中心、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及入托幼儿;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从个体缴纳的人员;非岫岩镇内户口(各乡镇),有城镇养老保险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已参加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
此次新参保和续保的人群不同,个人缴费标准不同。普通老年居民(女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280元;普通未成年居民及各类在校学生120元;普通成年居民340元;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成年居民100元;一、二级残疾和低保边缘户未成年居民70元;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按原渠道给予补助。
参保续保手续带齐全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缴金额,岫岩县城镇户籍残疾人需提供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边缘户需提供《岫岩县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需提供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岫岩县城镇户籍非从业居民(包括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或居住证所在社区)登记、缴费。低保人员参保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及入托儿童到所在学校、幼儿园登记、缴费。岫岩县城镇户籍的低保边缘户、重残学生及入托儿童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学生及入托儿童由县民政局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就医须持身份证医保卡
参保居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和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病种患者到普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专科病种患者确诊后要到专科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病种患者除急诊急救外,不得到专科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用医保卡即时结算。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和外转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成年和老年居民为80%、75%、70%、60%,未成年居民和各类在校学生为85%、80%、75%、65%。但报销时,需要扣除起付标准和个人应承担部分。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统筹基金统一出资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由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不用个人缴费。大病保险对参保居民一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起付线1.45万元后按50—75%不等再次报销,报销额度不封顶。
参加居民医保,门诊看病的相关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但必须参保人持本人医保卡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医才可以报销。低于起付标准和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来源:岫岩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