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开全省市州先河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明确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职责。此举开全省市州先河。
据了解,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在国家立法上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方式。2017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
《决议》完善了检察建议工作运行机制,从检察建议的原则、内容、流程、质量、送达等方面,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规范化要求,强调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现检察建议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与此同时,《决议》还对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被建议单位要主动自觉接受检察建议监督,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及时回复整改,同时还规定了相关督促方式和问责情形,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记者邓琳 通讯员王宇 胡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