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岗子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岗子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千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汤岗子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鞍千发改字【2014】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环境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报建配合等,以及施工全过程提供现场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中所屯村。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为51135平方米,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污水厂按5万m3/d设计。主要单体包括粗细格栅、提升泵房、生化池、二沉池、中途及应急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综合车间、污泥贮池、污泥处理间、鼓风机房及配电室、综合楼等构筑物。
2.3工程总投资为4075.74万元。
2.4最高限价为180.17万元
2.5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报建配合等,以及施工全过程提供现场服务。
2.6设计周期:2017年6月24至2017年7月9日,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保,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近3年具有一项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业绩【上述近3年是指设计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2016年12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设计完工证明(建设单位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并且相关信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诚信库可查】。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3.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4时00分。
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环境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
联系人:娄世巍
联系电话:0412-8430009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系人:吴英震
电 话:0412-880155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