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防指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为深入贯彻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年防汛抗旱督查工作,6月1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防汛抗旱督查工作的通知》(鞍汛电〔2016〕11号),派出由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主管领导任组长的6个市级防汛督查组,对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城区及开发区、鞍钢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6月20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全市防汛抗旱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市督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王贵林要求6个市级督查组对防汛抗旱10项督查工作必须全覆盖,并对我市17个中小水库、3个水电站、22个尾矿库及57处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覆盖式检查。
6月15日至30日,各督查组深入防汛抗旱工作一线,通过听取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汇报和到一线检查的方式,就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预案编制等10项内容进行全方位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通过督查发现各地区、各部门仍然存在影响今年我市度汛安全的9个问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地区7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