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清原满族自治县杉城水泥制品厂行政处罚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21年7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清原满族自治县杉城水泥制品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厂房进行检查发现两名焊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调查询问发现清原满族自治县杉城水泥制品厂职工谢广河、周跃文两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1:51: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