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海上见警率
连日来,丹东海警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海警局、辽宁海警局指示精神,按照丹东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在“雷霆”行动指挥部的部署下,统筹调度2艘适航舰艇及37名官兵,在黄海某海域渔区昼夜往返巡航,与全市涉海职能部门形成管控合力,提升海上见警率,累计检查各类过往船只80余艘、渔民400余人,强力支援“雷霆”行动。
创新“百吨级舰艇全线巡航、高速摩托艇灵活处置”的管控模式,实现全域联动、全线设防、全面布控。执行任务的海警31512艇、31506艇,坚持7×24小时巡航,累计航程415.8海里。
针对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以夜间为掩护,在辖区偏远码头、无人自然停泊点违规出航作业、装卸渔获物等情况,丹东海警局东港第一工作站将执法力量压向一线,交叉采用高速摩托艇夜间巡航、夜间码头巡查、日间便衣巡逻方式,对过往船只逐一进行核查,全面提高见警率和震慑力。
成立丹东海警局“雷霆”行动专班,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抽调丹东海警局各级执法员20余人,对近期掌握的6条涉海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开展核查工作。加大对机动渔船登检力度,严查人员身份、作业类型、作业许可证件及装载货物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一律押解回港调查。
下一步,丹东海警局将立足海警机构职能,按照《海警法》《渔业法》《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针对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普通船员未取得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基础训练合格证,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签证,没有配备、不正确填写或污损、丢弃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优势兵力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艘、惩处一艘、监督整改一艘”,着力整顿纠治海上违规生产作业顽症痼疾,全力维护辖区海域渔业安全和生产作业秩序。
“雷霆”行动期间,我市建立海上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或提供相关案件线索,协助成功破获案件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涉案人员自首或举报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轻处理。公开举报电话:0415—316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