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12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煤场增设储煤筒仓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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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煤场增设储煤筒仓环保项目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厂区内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 |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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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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