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迅领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6-07至2016-06-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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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力迅领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北湖一路“原祥发制衣厂”北侧地段 |
建设单位 | 佛山泓迅置业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15465㎡,总建筑面积60***0.61㎡,其中住宅面积38426.69㎡,商业面积4557.1㎡,地下室面积15978.7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栋16-18层住宅楼和商业裙楼,配套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房、垃圾收集房、配电房等。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最终进入罗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住户的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使用预留的内置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本项目商铺的餐饮项目尚未进驻;本项目备用发电机使用轻柴油燃料,尾气经洗烟箱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引至商业裙楼楼顶排放,排放口使用构筑物进行围蔽,并远离住户;项目地下停车场安装风机和引风管,地下车库尾气通过强制排风,引至地面约3米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至垃圾收集房,再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定期进行清洗除臭;本项目不设冷却塔;发电机房四周墙壁和天花使用隔声材料进行封闭,并对发电机底座设置减振;水泵房、配电房和大型风机均安装在住宅楼的地下室的独立设备房内,并对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