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人民调解组织助力基层和谐稳定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目前辽阳县建立调解组织245个,其中1个县级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1个县级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15个乡(镇)、199个村、14个居委会均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截至今年8月末,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97件,在维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健全和完善调解组织人员建设。各乡镇民政、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入调解委员会,由原来五人增加到九人,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力量。同时针对农村居住较分散的实际情况,把调解组织延伸到村民组,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县司法部门对各级调解员定期开展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一些政治和业务知识,近几年已举办培训班100余期,培训5000余人次。
三是大力开展排查、咨询解答等活动。今年,以开展“筑防线,保平安”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为主线,全县各级调解组织、人员积极行动,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调解各类疑难复杂民间矛盾纠纷1000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四是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在当前发展形势下,农村民间纠纷出现了内容新、季节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特点,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激化做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在预防上做文章。调解员要注重以素质示人、真情感人,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达到“和解”,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的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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