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总费率将降至1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9日发表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按照人社部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执行。目前辽宁失业保险费率依然执行原标准。
***:
相关文章: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7:07: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