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越秀区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越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越秀区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越民〔2019〕96号)的相关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越秀区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越秀区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项目
二、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一)评估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参照科学的评估标准,评定家庭养老床位评估项目。
(二)评估内容:为越秀区辖内具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资质的机构所建成的家庭养老床位进行核定,包括适老化改造入户、信息化改造入、专业化服务入户(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三入户”建设标准。
(三)评估目的:家庭养老床位评估工作的验收报告将作为建床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的参考依据。
(四)项目经费:约36万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机构在投标截止时有承接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机构资质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
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福利科(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叶文亮、李健璇(83300867)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人员队伍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八、其他说明
(一)公示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13日
(二)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三)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越秀区民政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