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查处成效显著
12月1日,从铜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规定,加强违法广告监测,采取多种形式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查处。一是保障合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药品广告是消费者了解药品信息最直接的重要途径,也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企业、促销产品的常用手段。规范药品广告,既能为消费者传递真实有用的药品信息,又能帮助医生、药师、患者了解药品的功能主治、用途和特点等信息,指导人们正确地选药、用药,有效地促进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销售和医药产业市场的繁荣发展。二是认真分析排查违法广告发布的高发时段或高发媒体,尤其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有针对性地捕捉违法线索,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对严重违法广告加强核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证据要进行核实锁定,以提高广告监测的质量,予以核实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并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品种的重点监测,对涉及企业(申请人)采取行政告诫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GSP***检查,并将违法行为记录作为诚信体系考评的依据,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的品种实施针对性抽验和监督检查措施。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联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跨部门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严惩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近几年的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得到了有效遏制,成效显著。一是对广告媒体的监测,重点监测电视台、广播台播放的违法广告行为。从2014年至今,违法广告逐年下降,2014年监测到违法广告涉及的品种63个,移交市工商局63个;2015年监测到违法广告涉及的品种9个,移交市工商局9个;2016年以来未监测到我市辖区内电视台有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现象。二是开展打击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对药品经营场所张贴、摆放的违法广告牌进行清理、销毁,全市共检查各类药品经营企业7***家次,移交案件1件,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发布的药品小广告43户次,没收、清理各类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单、宣传报、店内小广告410册(张),切实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