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决定范少军同志为宝山区代理区长
2016年8月19日下午,宝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副主任倪诗杰、秦冰、王丽燕、蔡永平等20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夏雨,区法院院长汪彤,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方世忠同志关于辞去宝山区区长职务的请求,投票表决任命范少军同志为宝山区副区长,并决定为宝山区代理区长。范少军同志向宪法宣誓,并在发言中表示:要坚持依法行政,将法律挺在各项工作的前面;坚持勤勉务实,将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坚持群众路线,将提升群众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准绳;坚持廉洁自律,将清正廉洁作为从政第一准则。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宝山区法院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及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执行力度,为推动宝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营造社会化大执行的格局;做好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的告知工作,强化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加强各项保障工作,着力***“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审议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宝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81名。
会议决定了区七届人大九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将于2016年8月29日至3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区七届人大九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文件,决定提交区七届人大九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还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
范少军同志简历
范少军,男,1970年11月生,汉族,江苏邗江人,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现任宝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曾任市审计局国有资产鉴证审计处处长,市审计局人事处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
工作分工: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工作。在工作需要时,受书记委托,协助书记主持区委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