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B01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 采纳
民革杨浦区委:
你们提出的B015号“关于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17年底,我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37.6万人,老龄化比例34.92%;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6.5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17.45%。人口老龄化比例及高龄人口绝对值位均列全市前列。为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满足老年群体日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十三五以来,我区着力构建完善与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我区还于今年1月制定实施了《杨浦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杨府发〔2018〕3号),就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明确6项基本任务,22项具体措施,内容涵盖养老服务供给、社会力量参与、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优惠及行业监管评价等5个领域。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次提案相关建议,会同区发改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及《杨浦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文件,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的相关福利补贴、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连锁化养老机构。抓紧探索研究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日常运营补贴、安全考核奖金等扶持政策优化方案,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更多政策支撑。
二、积极探索养老基本服务“政社合作”模式。将养老基本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推进公建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根据《杨浦区公建民营养老设施委托运营管理比选方案》要求,择优选择有实力、有担当的优质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建养老设施的方案设计、功能布局及后续管理运营。支持存量养老机构采取服务外包、专项合作等方式,分项目、分步骤地引入社会优质服务资源。
三、推动社会力量向社区养老服务延伸。鼓励合格供应商拓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餐饮、物业等企业,参与或运营日托、全托机构提供的社区托养服务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各类居家照护服务、医养结合服务,以及护老者培训、适老性改造、“老伙伴计划”、辅具租赁等家庭支持服务项目。促进供需双向选择,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推进养老服务大数据管理。我区于2017年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彩虹桥”,便于老年人及时了解、参与、享受杨浦的各项养老服务。下一步将对平台改造优化,夯实平台数据基础,实现居家养老、机构住养和“长护险”系统数据无障碍对接,增加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人流量采集功能,形成杨浦养老服务大数据管理。在部分社区试点引入感应床垫、体感门窗、智能手环等技术,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开展实时监测,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五、培育养老服务品牌企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运作规范的养老服务企业,增强养老服务保障和市场调控能力,打造一批养老服务品牌。鼓励养老服务企业提高专业化、产业化程度。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养老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增强其行业辐射能力。培育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的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
六、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杨浦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居家、社区及住养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服务标准、等级评定、监督考核及优惠扶持政策,编制养老基本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册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倒逼养老服务组织强化自身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七、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发挥区养老服务协会作用,做好行业服务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与业务技能水平相匹配的收入增长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补贴范围,逐步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深化与长沙民政学院、江西民政学校等专业院校的合作交流,定向培养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建立储备管理人才库。
最后,感谢你们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注和支持。
杨浦区民政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