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一、救助帮困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检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修订《杨浦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组织街镇申报2017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推进第六批共产房的收入审核工作,努力在第三季度完成90%。做好汛期救助救灾工作及区救助管理站的搬迁准备工作,迎接国家民政部对区救助管理站“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的复审。大力开展《慈善法》宣传,组织举办“中华慈善日”活动。做好安徽下放居民等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委托上海浦东复旦社会发展研究会,对我区慈善资金公益项目需求进行调研。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开展第八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暨第六届“杨浦区慈善之星”评选工作。做好残疾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完成中福在线控江路销售厅的装修工作。
二、为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大各项市、区政府为老实事项目推进力度。继续推动长白新村街道第二养老院建设施工。完成新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及续建养老机构项目竣工验收。完成2家老年人助餐点及2家(定海、长白)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项目装修竣工并做好验收准备,推进3家(五角场、新江湾城、殷行)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实施5个街道长者照护之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装修施工,开展9家存量养老机构电气线路改造施工。推动2家(延吉舒兰、五角场镇盛世豪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项目建设。完善养老机构管理考评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大检查工作。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深化养老服务包试点工作,结合市养老服务包“通用版”,进一步完善区养老服务包内容,探索各试点社区养老服务包“特色版”。继续做好区级养老服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日常运行工作,做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与“长护险”的对接准备。推进养老机构分类定价工作。开展养老服务梯度化政策研究制定。推进老龄科研工作,完成《杨浦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模式研究》专题调研课题,为进一步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制定和执行相关为老服务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开展为老服务场所夏季安全专项检查。举办敬老节系列活动——第二届银龄文化艺术节。
三、社区治理和基层队伍建设。继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系统优化升级,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全区社区事务受理新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在江浦街道召开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对全区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及推广。完成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培训。对大桥、控江街道“全岗通”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杨浦区关于在居民委员会实施“全岗通”的指导意见》的发文工作。召开“全岗通”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开居委会“全岗通”。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在全区开展“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延吉新村街道召开展示会,对全区三年行动计划的中期成果进行展示。结合《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发布,完成《杨浦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办法》的起草及发文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安排,开展居委会主任培训。组织全区社区工作者开展轮训。进一步推动社区睦邻中心建设,开展社区睦邻中心社会组织共同行动计划,会同区社建办建立“轮值”峰会机制。
四、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继续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工作。贯彻落实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1+4”培育扶持政策,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召开社区基金会成立工作总结会。推动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强规范化建设、落实服务功能。启动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优选名册”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以及信用信息比对,编制“优选名册”并向社会发布。配合区财政局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梳理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发送整改通知书。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推进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梳理本区社会组织领域的领军人物、优秀典型、品牌项目,加强宣传推广。开展杨浦社工节活动。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社区公益招投标项目立项申请工作。
五、双拥优抚安置。以迎接建军90周年为契机,掀起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热潮,开通“杨浦双拥”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开展网上知识竞赛和双拥宣传。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大力开展实事拥军、知识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活动,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团结。在落实优抚政策的同时,深入推进“关爱功臣”活动,协助市民政局筹办好上海市“关爱功臣”现场会。继续推进“优抚对象关爱工程”项目,开展“八一”优抚慰问、帮扶、联谊、体检等活动。培育发展优抚社工和社区志愿者、联络员队伍,维护优抚对象整体稳定。做好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启动新一轮退役士兵接收工作。重点推进江湾军休、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开展军休“八一”走访慰问和建军节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