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充市高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为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优质管理服务;
2、执行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筹集、管理新农合资金;
3、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完善督查机制
2、全面推进分级诊疗
3、建立智能审核体系
4、配合医疗保险整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原属高坪区卫计委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2015年底编制19人,在职职工18人,退休1人。单位内设两股一室。
第二部分高坪新农合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
第三部分原高坪新农合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原高坪新农合本年收入决算15624.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611.1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上年结转收入13.4万元,较2014年增加2474.77万元,主要原因包括2015年收入总额包括15442万元农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中、省、市、区补助配套基金。
原高坪新农合本年支出决算1562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5.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15624.56万元,较2014年增加2474.77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支出总额包括15442万元农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中、省、市、区补助配套基金。
本年支出决算15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5万元,占本年支出1%;项目支出15455.75万元,占本年支出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原高坪新农合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5.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参保人员中、省、市、区给予医疗保险的配套补助基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截至2015年底,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有汽车一辆,其中:越野车一辆。
2015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用于征收保费和检查医院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本部门2015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市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亏损、非本级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八、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亏损、非本级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高坪新农合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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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高坪新农合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new.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