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平凉路街道卫生服务站装修面积及分类面积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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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关于核定平凉路街道卫生服务站
装修面积及分类面积的函
区机管局:
因我单位须进行《平凉路街道卫生服务站装修项目》建设工程报建,该项目位于江浦路132-136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13.36平方米,房屋权利人为上海市杨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贵单位已于2014年4月1日与我单位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关于加强本区党政机关用房装修管理的通知>(试行)的通知》(杨府办发[2009]21号)文规定,500万元以下单纯内部装修项目,须由区机管局核定装修面积和分类面积。故我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进行核定。
特此致函,请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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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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