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房管拆许字(2009)第2号
房屋拆迁公告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杨房管拆许字(2009)第2号]。希望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齐一小学新建教育辅助楼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百群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杨浦区霍山路1118-1122号(双号)、齐齐哈尔路671-683号(单号)。
五、房屋拆迁期限:六个月
自2009年5月27日起,至2009 年11月26日止。
六、上岗证号:
0003830、0003827。
七、对我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房屋拆迁的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济宁路252号B室。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